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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多年的第一代Starbucks隨行卡,終於在這個月要汰換成第二代了。

 蝴蝶卡  

這張蝴蝶圖案卡是Starbucks在台灣所發行的第一款的儲值卡,那時候是在工作的辦公大樓一樓門市辦的。2002年到現在一路下來,在都是個人使用的情形之下,累計的儲值的點數應該超過200了…

 

看著這張卡,想的是這十多年來,我所曾經混跡過的幾個不同的Starbucks門市,還有那些在Starbucks裡的時光。

 

還記得一開始Starbucks在台灣開設門市時,那時節我還是某個獨立小咖啡館的常客,也是從那時才開始喝義式咖啡。小店開在當時的辦公室附近,就在1999年那時,每天早上我會去帶一杯Mochaccino,下午會溜出辦公室再去帶一杯回來。這樣每天拎著外帶咖啡去上班的情景,總讓我想起”You’ve got mail” 那部電影男女主角一早出門的情景。

 

小咖啡館的老闆之前待過Seattle,在Pike Place Market的Starbucks創始店工作過,店裡用的shot杯還是從創始店帶回來用的。然後,幾個月後,隔壁20公尺左右,開了家Starbucks門市。雖然價格高出小咖啡館一截,然而,小咖啡館依舊沒有撐過幾個月,而我也換了辦公室到附近的一棟大樓裡。

 

到了新辦公室後幾個月,樓下也開了一家Starbucks門市。 於是,我開始會在上班之前在店裡坐坐,不過,因為聽了當初那家小店老闆的建議,所以不在Starbucks喝Mochaccino了,改成喝本日咖啡,或者偶爾換成Americano或是Doppio espresso。在這家門市辦了這張第一代的隨行卡,也是在這家門市開始,我常態性地會在Starbucks裡鬼混、上網、寫功課、約人碰面,也開始寄放馬克杯。

 

陸陸續續,即使後來換了不同的工作,我也總是會找個辦公室附近的Starbucks門市,作為自己的落腳處,彷彿像是尋求某種歸屬感一樣。當初辦卡的那家門市,我在那棟大樓工作了四五年的時間,到現在那個門市還有兩個員工依然在職,一直都待在那邊服務。之後有將近兩年的時間,上班日天天會去延吉門市早晚各一趟,直到它結束營業的熄燈party為止。現在常去的門市,已經是我第三個寄放杯子的門市了。這些年來,也熟悉認識了不少門市的人員,有的已經遠赴國外,還在FB上保持著連絡;也有的到了其他縣市的門市,居然在相隔多年之後還會碰到,也依然叫得出名字,依然記得我習慣喝的品項。在某種意義上來說,去Starbucks有點像是一種慣性。是的,我也看過某些關於公平貿易、跨國企業暴利等等的說法。然而,對我來說,Starbucks這個綠色的女神標誌,所代表的是一個溫暖熟悉的地方,一個可以趕趕報告、想想事情、寫寫東西的地方,一個可以休息的地方,一個至少我知道一定可以喝到杯不錯的咖啡的地方。慢慢的,手邊累積了好幾個Starbucks的馬克杯、萬聖節磁鐵小熊等等;隨行卡的點數越來越多;熟識的門市人員範圍越來越大;而我辦公室裡的同事,也總是知道可以到哪個門市逮到我…

 

然而,這些,並不是讓我成為Starbucks的heavy user的起點。

 

一開始,還是因為咖啡。或者應該說,是那個讓我認識了咖啡的她。

 

因為她,所以開始知道了咖啡的滋味。於是,即使二十多年過去了,我從未忘記過那杯咖啡的味道。我思念著,於是喝咖啡;我喝咖啡,於是也同時思念著。所以我固定喝著,也習慣喝著黑咖啡。咖啡越喝越多,思念也越來越頻繁。在失聯多年之後,我只能憑空想像著她可能的足跡,猜想著Starbucks應該是符合她的消費習性的。抱著一點點虛無渺茫的寄望,我暗自期待著,是不是有可能,可以在某一天,某一個Starbucks裡,與她重逢。

 

由此,對我來說,Starbucks是有著不只是咖啡消費的意義。我知道這裡有咖啡,然後,可能也有她,於是,我在不同的門市之間,抱著天真不切實際的幻想,喝著許多思念。從台北,從不同的門市,到不同的縣市,到不同的國家,在城市裡、在機場、在車站,我像是尋找著一個anchor,也像是追逐某種與她有關的印記一樣,總是會走進某個門市,點一杯本日黑咖啡,或許拎著走,或許坐下來。不是對咖啡上癮,而是將思念變成習慣。

 

這麼多年來,早已記不清帶著這張隨行卡去過多少個門市,我只是熟習著那種走進Starbucks門市裡的心情。是因為她才有的待在Starbucks的習性,也因為待久了,有許多的生活小事與記憶已經和待在Starbucks裡的時間連結在一起,而產生更多的歸屬感。我成為常客,成為某些門市的熟客,我也買著咖啡豆,保溫杯、馬克杯、季節性的商標產品,成為所謂的Starbucks的fan。

 

然後,相隔多年之後,我知道,她也是一樣。

 

所以,咖啡,不只是咖啡;Starbucks,也不只是Starbucks;而這張使用了十多年的卡,也只是做為一個註腳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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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mu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